九华径烧烤场2名负责人认经营无牌食肆 判囚4周缓刑兼罚4万元

2021-12-01 18:01

九华径烧烤场2名负责人认经营无牌食肆,判囚缓刑兼罚4万元。资料图片
九华径烧烤场2名负责人认经营无牌食肆,判囚缓刑兼罚4万元。资料图片

美孚九华径2间无牌烧烤场无牌经营多年,上月中遭警方派员到场票控食客,而各自负责人较早前因无牌经营食肆被捕被控。案件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2人均承认无牌经营食肆罪,裁判官黄子豪指2个场所也曾多次被检控,罚款不足以反映罪责,另考虑到2人并非营运者,各判囚4星期,缓刑24个月,罚款各40000元。

62岁男被告许百翔及47岁女被告林丽玉,今承认于今年11月12日下午约7时半,分别在葵涌九华径旧村测量约份第4约第1349号地段馀段东面部分(美孚九华径烧烤场)及西面部分(吉吉360),并非根据和按照食物环境衞生署署长所批出的牌照而经营食物业,即普通食肆。案情指,当日食环署人员到场巡查,当时2处有员工在收银处收费,共有约350名顾客在场烧烤,场内雪柜有鸡翼、猪肉、牛扒及蔬菜等,2名被告均承认是处所负责人,未能出示有效牌证,被即场拘捕。

本报记者

九华径烧烤场2名负责人认经营无牌食肆,判囚缓刑兼罚4万元。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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