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举|查锡我忧廉署难监察边境口岸投票站 廉署:依法调查香港境外舞弊行为

2021-11-30 15:27

廉政公署前总调查主任、大律师查锡我(小图)忧虑,政府当局及廉署难以监察在内地的选举活动。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前总调查主任、大律师查锡我(小图)忧虑,政府当局及廉署难以监察在内地的选举活动。资料图片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在12月19日举行,政府宣布在香港/深圳边境管制区香港一侧设立投票站,方便身在内地的选民返港投票。

不过,廉政公署前总调查主任、大律师查锡我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忧虑政府当局及廉署难以监察在内地的选举活动,即使发生严重选举舞弊行为亦无法执法,影响市民对今次选举的观感。他又指,廉署过往与内地执法部门有合作经验,但相信未曾合作调查涉及选举的个案。

廉署其后作出回应指,廉署有法定职责处理有关《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的相关指控,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条例》第5条列明,《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此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换言之,任何人无论在香港或境外作出舞弊行为或非法行为,皆属违法,廉署必定会依法对相关个案进行调查。

由于廉署在香港境外不能行使执法权力,而内地与香港亦没有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安排,因此,若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在内地蒐证,廉署会一如以往根据个案协查机制,向内地相关单位提出请求及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廉署人员在内地蒐证。廉署会将调查所得证据交予律政司考虑是否作出检控。

不论是「管制站投票站」或其馀600多个票站,廉署人员都会在现场迅速处理与《条例》有关的查询与投诉,并已主动联络选举事务处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登记在「管制站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加强宣传廉洁选举的讯息。

政府昨日决定在香港/深圳边境管制区香港一侧设立投票站(管制站投票站),供内地港人选民投票,欲参与安排的选民可透过有关网上登记系统预先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明日(12月1日)上午9时至12月8日下午6时。

建立时间10:07
更新时间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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