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不满野猪毁庄稼 违法私捕8只判囚缓刑兼罚款
2021-11-27 15:58
河南南阳夫妻不满野猪糟蹋庄稼,3个月内猎杀8只野猪复仇。由于内地私人狩猎野猪属违法,夫妻2人近日因非法狩猎罪而被判囚缓刑,但需赔偿4,000元人民币(约4,800港元)。
警方在他们家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总重225公斤。丈夫吴先生无奈表示,野猪糟蹋庄稼,导致农田中的麦子损失30多亩,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这才想着灭了它们。
法院认为吴男及其妻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吴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吴妻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合共需向国家赔偿4000元。
在内地,野猪是受法律保护的「三有」(有生态价值、有社会价值、有科学价值)动物,不允许私人直接捕猎,民众可以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告,政府会组织狩猎队狩猎野猪,以控制野猪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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