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上诉案明春开审

2021-11-27 05:30

■唐英杰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成。
■唐英杰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成。

  (星岛日报报道)首宗《香港国安法》案件的二十四岁被告唐英杰,今年七月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成,判其监禁九年及停牌十年。唐不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案件昨在高院进行指示聆讯。唐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认为原审法官误解部分证供,要求索取包括曾出庭作证的警察以及岭南大学历史系刘智鹏教授等三至四名证人作供时的誊本让上诉庭重新考虑。上诉庭法官彭伟昌遂把上诉案订于明年三月二十二至二十三日进行。

唐英杰案原审时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并经法援委聘经常代表示威案被告的「伍展邦律师行」,但上诉时法援署则改为指派「杜伟强律师事务所」,而作为初选案被告之一的大律师刘伟聪则不再律师团队,改由大律师关文渭加入。根据网页资料显示,「杜伟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高级合夥人杜伟强,曾担任天津市政协常和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常委。

律政司继续派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高级检控官张卓勤作代表。郭兆铭昨在庭上指出,原审法官涉误解部分证供,亦没有处理某部分重点证据,故希望索取三至四名证人作供时的誊本,包括曾出庭作证的警察,以及岭南大学历史系刘智鹏教授,并在上诉聆讯中将播放部分涉案片段。彭官下令上诉方需在明年一月十四日前呈交上诉书面陈词,律政司则需于其后十四日内回覆。案件编号:上诉庭刑事上诉案件一七五——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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