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重申「公民提名」违《基本法》

2021-11-26 04:30

林郑月娥为公民科教师亲自担任培训课程的主讲,解释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
林郑月娥为公民科教师亲自担任培训课程的主讲,解释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

  (星岛日报报道)公民与社会发展科今学年起推行,特首林郑月娥昨履行承诺,首次为逾千名教师「亲自上一堂课」,讲述行政长官宪制地位,并透过电视及网上直播。她提到本港回归后经历三次政改,包括提出普选特首方案,证明中央有意推动本港民主发展,反驳未达致一人一票选特首,便质疑中央亏欠港人的说法错误,重申「公民提名」违反《基本法》;强调本港在完善选举制度及实施《香港国安法》重回正轨,相信加以完善,「一国两制」可行稳致远。

  今次破天荒由特首担任讲者的教师培训课程,当局安排现场、网上及电视直播,共逾千名公民科教师及教育界人士参与,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亦与官校教师、主要教团代表现场出席。课堂以「按《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宪制地位」为题,全长一小时十五分钟,首四十五分钟是演讲内容,馀下半小时为问答环节。

  林郑月娥按五大主题进行分享,提及行政长官属「双负责」制,要对中央人民政府及对香港特区负责,形容职能上如同连接两者的「管道」,「只有管道保持畅通,才有利香港发展,因此本港的政治体制,是以特首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特首拥有很大的权力,不是人人都能当,而是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和原则,包括爱国者治港。」

  她提到,有人认为特首并非「一人一票」选出「是中央亏欠港人」实属错误,反问殖民地时期的港督「有否选举?有否谘询港人?」

  她指《基本法》列明最终达致由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特首,相当有前瞻性,而中央于香港回归后三次政改尝试,而一五年的普选特首方案,如今看来亦「非常勇敢及进取」,「足见中央是很有诚意在香港推动民主发展」。

  林郑月娥批评,当时有人提出「公民提名」违反《基本法》,是「冲着条文而来」,难以接受。最终方案被推翻,如今即使完善选举制度下,选委会增至一千五百人,提高了民主成分,却未能成为「提名委员会」,让市民普选特首,甚为可惜。中央先后推出完善选举制度及落实《香港国安法》,令「一国两制」回到正轨,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只要不变形不走样,继续完善实践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相信『一国两制』可行稳致远」。

  有台下教师问到担任特首的苦乐,林郑月娥认为「今届好像特别苦」,指在前年反修例争议期间特别焦虑,每天不知道会发生甚么事、担心有人命伤亡等,但任内亦有不少开心时刻,包括动员跨部门合作,又以教育大学运动中心迁址,兴建铁路车站为例,对协助市民解决问题感到满足,「如不是特首的话,有些政策落实便要逐一央求部门,杨局长都应该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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