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拳打女友 泰拳拳王杜恒霖准签保守行为3年

2021-11-22 17:27

被告杜恒霖。
被告杜恒霖。

前香港泰拳拳王杜恒霖今年5月在座驾内拳打时任女友,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开审。控辩双方开审前提出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案件,获暂委裁判官曾宗尧批准,被告自签1800元守行为12个月结案,另须支付300元堂费。其后控方申请覆核守行为期,曾官把被告须守行为期改为3年。

案情指,今年5月13日25岁女事主到被告沙田的寓所探望被告,其后两人乘被告的座驾接女儿,并由被告的私人司机驾驶。两人车途中因感情紏纷发生争执,被告在私家车内数度拳打事主的脸,事主尝试以手阻挡。两人接完女儿后返回被告家中并向朋友求助。警方同日下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冲动下犯案。事主送院被验出右眼眶和鼻梁有瘀伤,无名指甲撕脱,颌骨及手腕泛红等。

报称商人的35岁被告杜恒霖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2021年5月13日在沙田近大老山隧道之私家车内袭击女子梁红玉,因而对梁造成身体伤害。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1:53
更新时间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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