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拒受查被控阻差办公 警长认首份口供没写被告有否出示身分证

2021-11-17 17:11

被告刘笑芬。陈晓欣摄
被告刘笑芬。陈晓欣摄

43岁孕妇今年1月在土瓜湾遇警方截查时涉与警员发生争执,孕妇同日送院检查,她事发后3日早产,婴儿须入住ICU逾2个月。孕妇事隔半年被指不配合截查,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证人警署警长在主问下指被告被截停时情绪激动,又不肯出示身份证,并在警员宣布拘捕后始出示,警长指核对完资料后交还给被告。惟辩方在盘问下,警长承认因忘记被告有否出示身分证,故没写入书面口供中。警长否认看完CCTV片段后才将被告有出示身分证写在补录的供词中交代是「补飞」。暂委裁判官黄子豪表示本案关键在于被告有没有展示身分证,「唔清楚点解会唔记得写落首份口供」,警长承认疏忽。

警署警长刘芷芬主问下供称,当日与警长黎锦耀及警员廖逸山,在永耀街一带进行打击非法入境者及逾期居留者行动。约2时15分在永耀街后巷看见被告步出,廖离远叫停被告。刘称因被告「周围望,眼神闪缩」而截停搜查她。

刘指她检查完被告身分证后,被告突然「好大力咁扽落地坐低」,并说「如果要拉就晕俾你哋睇」,被告又要求召白车。刘与警长黎锦耀扶起被告,但被告「极失控,大吵大闹」,行了几步后坐下,遂与黎为被告锁上手扣。

刘指她见被告身形肿胀,曾说「我睇你身形似大肚腩,定系你有身孕啊?」但黎指被告没回答是否有孕,称不需要告知警员,「你话我肥吖嘛,系罗」她指白车到场后,才从医护口中得知被告怀孕7个月。

辩方盘问时指出,刘在看完CCTV片段后才在补录的口供中提及被告有出示身分证,辩方质疑,为何刘在主问时能清楚说出检查被告身分证的过程,但其首份书面供词却只字不提此事,刘沉默数秒,回答忘记了自己是否检查过被告的证件。刘亦否认被告的姐姐及途经的街坊曾告知警员被告有孕。

辩方又指出,CCTV拍得警长黎锦耀多次指向被告,刘否认警长是指骂被告,认为警长只是在说话,著被告出示身分证。刘一度供称案发时有4至5名警员围住被告是一般截停搜查技巧,后来改称不是经常性出动5人包围疑犯,不同意是唬吓被告。

报称无业的被告刘笑芬被控于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湾永耀街13A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警署警长刘芷芬、警长黎锦耀及警员廖逸山。

法庭记者:陈晓欣

建立时间15:09
更新时间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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