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称过去3个夏天无接报清洁工中暑 已要求外判商提供饮用水

2021-11-15 22:19

食环署清洁工。资料图片
食环署清洁工。资料图片

一批食环署清洁工不满工作环境恶劣,要求改善待遇。食环署职工权益工会、政府前线雇员总会等团体调查访问47名清洁工,当中25人称曾经在工作时中暑。有清洁工在乡郊地段工作没有水电供应,须步行10至15分钟才能使用厕所和水源。清洁工又缺乏休息室,导致要在天桥底或路边或垃圾站休息。

食物环境衞生署发言人则重申,一向十分重视员工的安全及职安健安排,除遵照劳工处的指引为署方员工提供所需物资,及按法例于合约条款中为承办商前线清洁工提供保障外,亦积极在其他方面提供有效改善措施以纾缓户外工作对前线清洁工健康的影响。该署密切留意员工职安健情况,以过去三个夏天为例,并没有接获署方员工中暑个案的呈报。

食环署称,已为员工订立酷热下工作的安全指引。为保障员工在酷热下工作时的安全和健康,署方除为员工提供保护衣物及饮用水外,亦要求主管人员按情况需要灵活编排工作,并经常查察员工的身体状况,以防员工在酷热下工作时中暑。此外,部门亦定期及在天文台发出酷热天气警告时向主管人员发出告示,提醒遵守指引。

食环署的公众洁净服务合约订明承办商必须严格遵守所有与履行服务合约的法例,包括《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其附属规例。承办商有责任确保其雇员在工作期间的职安健,包括为在不同环境下工作的雇员评估风险及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提供足够及合适个人防护衣物、装备、培训及合适的工作安排等。根据合约条款,承办商在提供服务时,须遵照《条例》规定,提供足够可供饮用的水予其员工,并为在酷热环境中工作的雇员评估风险及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食环署已在合约条文订明承办商缺乏及或未能安排向员工提供足够饮用水的违规情况为严重失责行为,如违反相关条文,食环署可在无需事先警告的情况下,向承办商发出严重失责通知书并扣减服务月费。若因合约所提供的服务而触犯《条例》,该署可根据合约条款考虑终止合约。

食环署又指,目前负责管理163个永久离街垃圾站,站内一般设有更衣及饮用水设施。部分位处乡郊的垃圾站碍于地理环境所限例如地区偏远或面积太小未能加设更衣设施,食环署亦会尽量安排员工于附近的永久垃圾站使用饮用水、更衣及贮物设施。现时食环署在新建或翻新垃圾站时,若情况许可,会为员工提供饮用水、更衣及贮物设施,以及装设相关用膳设备包括微波炉、桌椅及休息室。

食环署又提到,在2019年联同本地学术机构研发及设计新款具备排汗、透气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现时已有35份街道洁净服务合约的清洁工采用新款制服,馀下3份街道洁净服务合约会在明年一月起采用新款制服。署方员工方面,新款的工作制服现时亦已进入采购程序。

食环署有既定机制并不时进行巡查,以监管外判商的服务表现。此外,食环署各分区环境衞生办事处会与外判商保持有效沟通,指示及提醒外判商提供街道洁净服务须注意、跟进及改善的地方。如发现外判商违反合约条款,会向承办商发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各类「失责通知书」并扣减服务月费。

食环署清洁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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