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宗证券集体诉讼案5.5万人胜诉 康美药业赔24.59亿

2021-11-12 21:35

康美药业须向一众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资料图片
康美药业须向一众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资料图片

内地首宗证券集体诉讼案周五在广州中院判决,康美药业等相关被告需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人民币(约30亿港元)。这案件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也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新华社报道,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今年4月代表5.5万名投资者,在广州中院申请参与诉讼。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等违法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经专业机构评估,投资者实际损失为24.59亿元,康美药业须赔偿这笔损失。

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合共17名高层,则按责任比例承担5%至100%不等的赔偿责任。中证监指出,康美药业连续3年财务造假,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今次判决让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有利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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