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汉针筒刺港铁职员判医院令

2021-11-12 05:30

被针筒刺伤颈部的港铁职员(左)。
被针筒刺伤颈部的港铁职员(左)。

  (星岛日报报道)无业男子去年在葵芳站港铁职员查票期间,以针筒刺伤其颈部,其后在警员搜屋时被发现失窃银行卡等。男子警诫下表示源于过往不愉快的查票经验,故随身带上针筒打算唬吓查票港铁职员,早前承认一项伤人及三项盗窃罪。区院法官练锦鸿引述精神科报告指被告患有妄想症及思觉失调,如不好好处理,即使监禁获释也会造成极大危险,当务之急应为治疗,故认为被告不宜监禁,判处被告六个月医院令,另外三项盗窃罪共监禁两个月,缓刑三年。

  三十五岁被告彭伟明为表达悔意,身穿全身鲜橙色连身衣应讯,解释为网购得来的「犯人衫」,又向受害人致歉,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昨表明不同意精神科报告,自称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期间没有精神异常或怪异行为,没有将之告诉医生全因不想造成不利证供,又称宁愿监禁。被告再指自己有悔意,明白犯案卤莽,行为危险,控罪严重,并向受害人致歉,解释非存心报复。

  练官判刑指,两位精神科医生诊断被告有妄想症及思觉失调,犯案时认为港铁职员有心找麻烦,用极之令人害怕的方法报复,如精神状态正常难免须长期监禁。案发时被告明显妄想症发作,当务之急应为治疗,故认为被告应判医院令。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六七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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