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煽动分裂国家罪成 判囚5年9个月

2021-11-11 17:39

马俊文煽动分裂国家罪成,判囚5年9个月。网图
马俊文煽动分裂国家罪成,判囚5年9个月。网图

有「第二代美国队长」之称的示威常客马俊文,去年多次在街头及接受传媒访问期间呼叫「民族自强 香港独立」、「香港人建国」等港独口号,早前被裁定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为继唐英杰后第2个因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定罪的被告。辩方今日于区域法院求情时指出,被告的行为没有公然挑战的意味,对他人可造成的危害低,故不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类,不建议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惟法官陈广池反驳,「佢有20次(事件)喎,点解觉得唔严重?」案件下午判刑,马俊文被判入狱5年9个月。

被告在9月28日撰写的求情信表明「对于我过去的所作所爲,不感到羞耻,毫无悔意。我亦承诺,在追求民主公义的道路上,我唔会有半点懦弱。今后,我会尽我所能,用尽毕生精力,为著自己心中所信之梦想而进发,愿荣光归香港。」并以下款「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敬启」收笔。陈官同意辩方所指,被告未必理解复杂社会事件的来龙去脉,但仍然一意孤行煽动他人,并非一时冲动,是有备而来,甚至以称号自居,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陈官指出,被告以为政治使命是生命唯一的政治选项,除鼓吹香港独立,亦大肆贬损《国安法》,他所鼓吹的政治立场是否成功并非关键,重点在于被告有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被告一而再,再而三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抢过来,有层次地宣扬分裂国家,甚至想到要从学校入手,继而推广和渗透到社会各阶层,促进下一次革命。

陈官引述被告的临床心理学家报告指,被告的成长及对母亲的敌意造成他的孤独、懊恼、无助及细小的社交圈子,显示他「明显地」是一个被煽动的人,后来他亦变本加厉成为煽动者。被告亦坦承美国队长的形象令他感到欣慰、自我满足,成为媒体及他人的焦点而获得社会认同,与现实世界的情况不符。陈官认为,被告的煽动行为只为满足自我良好被告及刷存在感,但可能令被煽动者采取再煽动他人,进行更激烈的行为,难保他日不会有第二个马俊文,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破坏及动荡。考虑到本案情节严重, 被告没有悔意,以6年为量刑起点,但辩方在审讯阶段几乎没有争议控方案情,节省法庭时间,故酌情减刑3个月,总刑期5年9个月。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求情时援引唐英杰案,指被告与唐相比,在被捕时没有冲击警方,表现合作,亦无挑选有纪念价值的日子犯案。辩方亦指,被告在街头叫喊时虽然偶有他人介入,但口号无实在意义,且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单人匹马,没有组织。

辩方续指,被告性格孤独,与家人之间没甚沟通,「冇乜个人嗜好、冇乜梦想、理想」,透过参与「和你sing」,令人感觉自己与他人有接触。即使他参与示威活动,但2019年时没有任何参与,重申被告反对「私了」的行为,不是鼓吹暴力的人士。另外,法庭已他索取心理专家报告,当中显示被告有一定理解能力,陈官质疑若他亦自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为何需要接受心理辅导。

被告马俊文(31岁,无业)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涉及20宗不同事件,指他于去年8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2:16
更新时间17:39

马俊文撰写的求情信。
马俊文撰写的求情信。

马俊文撰写的求情信。
马俊文撰写的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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