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举|2男1女被捕涉网上转载贴文呼吁投白票
2021-11-09 20:30
廉政公署公布,今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龄介乎29岁至65岁,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三名被捕人士涉嫌在立法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期间违反例,于互联网转载贴文呼吁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廉署于行动中检走数部手提电话,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廉署提醒市民,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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