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立法院助理间谍案二审脱一罪 囚期同为10个月

2021-11-04 20:52

陈惟仁于二审仍被刑囚10个月。资料图片
陈惟仁于二审仍被刑囚10个月。资料图片

台湾前立法院助理、国民党立委前助理陈惟仁,因为大陆情报人员在台发展组织及刺探公务机密未遂,今年5月分别被判囚10个月及3个月。二审结果今日出炉,刺探机密不构成犯罪,仅就发展组织论罪,刑期仍为10个月。

案情指,陈惟仁及另外2名另告(分别病逝及不上诉)于2014年至2019年间,与大陆国安部人员频繁接触,受命在立法院、外交部等部门,以不同理由约见各记者,开出「每月数万元工作费」等条件,利诱记者定期采访,将涉及安全等级的资料提交给大陆部门。

陈惟仁等三人向台北地检署坦承犯行,分别被台湾当局起诉在台发展组织、刺探公务秘密未遂等罪名。陈惟仁两罪罪成,但不服判决而上诉;负责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指出,陈刺探机密部分不构成犯罪,改判成无罪,但发展组织论罪仍需判囚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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