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 黎智英等3人裁定表证成立 押后明日续审

2021-11-04 14:49

控方质疑黎智英(前排左一)身处现场,必然知道可煽动群众。资料图片
控方质疑黎智英(前排左一)身处现场,必然知道可煽动群众。资料图片

去年六四周年晚会遭警方禁止,多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前往维园悼念或呼吁公众自行悼念,事后被检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否认煽惑他人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共4罪,3人的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于中段陈词时中质疑,黎智英著市民不要惧怕政治打压,而他当日现身现场,必然知道自己此举可煽动群众。法官胡雅文裁定本案表面证供成立,押后明日再续,以待辩方索取指示。

控方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指,黎智英是著明的政治人物,他于访问中提到一定会前往集会,大众不应惧怕。至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他现身维园喷水池,随即被一群记者包围,以他在传媒界打滚多年的经验,必定知道在此敏感的场合和时间出现,会引起「聚旗效应」(rallying effect),即号召群众透过聚集互相支持,从而造成煽动的效果(incitement)。

伍续指,黎智英与李卓人提议,为顾及庞大聚集人数,应先行点燃蜡烛,可见他与其他人有共识,清楚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履行先前许允的承诺,表现热衷。除此,他亦站于队伍之中,展示勇气与鼓励,事后因为能吸引多人参与而感到鼓舞,证明他是全心全意投入其中。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反驳指,访问的基础应只关乎黎的意图,而非他是否实际造成煽动。彭解释,市民单纯呼叫政治口号,与他们是否直接受到煽动而现身维园聚集无关。

辩方大律师张耀良在盘问时多次追问,康文署2020年5月发出的通告指,自同月21日起政府重开大部分设施,包括跳舞室、活动室、室内攀石场等,是否涵盖维园。时任康文署经理周燕锋重申,维园硬地设施3月28日起关闭直至10月3日;维园草地则一直开放。他另外提到,从维园保安员及同事得知,当晚有人推铁马进入维园,而自己目睹他们从6号场步行至4号场聚集,逗留至晚上11时许方才离去。

73岁黎智英和36岁邹幸彤否认于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31岁何桂蓝否认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邹另否认此罪。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人早前已认罪,被判监禁4至10个月,罗冠聪及张昆阳已离港,前日认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则还押至本月12日判刑。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3:55
更新时间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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