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王婆婆」涉阻差办公 押12月24日续审

2021-10-28 17:46

王婆婆否认一项阻差办公罪。汤璧瑜摄
王婆婆否认一项阻差办公罪。汤璧瑜摄

示威常客「王婆婆」王凤瑶涉嫌今年初在将军澳举「沉冤待雪」标语悼念陈彦霖期间,拒绝向警员出示身分证。她否认一项阻差办公罪,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受审。督察李甜珠供称,被告全程手持雨伞及标语,没有意图在警方多次要求下出示身分证。案件押后至12月24日续审。

庭上播放的片段显示,警员首先向被告表示不能将个人物品放在安全岛上,否则会视作垃圾处理,其后要求她出示身分证。被告承认携有证件,但先后至少5次拒绝,称「等吓先啦」、「搵吓先」、「俾我示威完先警告啦」等,警方警告无效后宣布拘捕,并收拾被告的雨伞,期间她不断高呼「唔好整烂我啲嘢呀!」之后被抬上警车。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在盘问时指称自己遭警方针对,在被押送往警署途中受虐。当日负责拍摄录像的警员张伯喜表示没有看见相关情况,而自己拍摄被告是因为担忧她的物件会干扰车辆视线及引来途人围观,加上她一直表现不合作。

被告王凤瑶(65岁,报称无业)否认于2021年1月22日,在将军澳唐明街近灯柱BE0550行人过路处,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督察李甜珠及警署警长陈朝阳。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3:16
更新时间17:46

督察李甜珠。汤璧瑜摄
督察李甜珠。汤璧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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