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向教师讲解法治 指权利自由并非绝对
2021-10-22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天出席教师培训课程,向逾百位教师讲解正确的法治观念和香港的法律制度。郑若骅向教师们解释,香港的法律一直尊重和保障《基本法》下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必须谨记,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在包括基于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下,可以受到限制。她亦从国际层面简述法治,包括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原则。
由励进教育中心和教育局合办、律政司支持的「巩固法治」教师培训课程,旨在为教师提供对法治、《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郑若骅获邀以「香港特区如何巩固法治社会」为题,向教师阐述香港法律制度下成文法及普通法的基本原则、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她强调,《基本法》第二十五条已清楚订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她并表示,正确理解《宪法》应用于香港的法律位阶,实属必要。
司法独立方面,郑若骅指出这是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同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她续说,香港的上诉机制确保司法工作妥善执行及遵循适当程序。
郑若骅表示,香港自回归后在法治方面的国际排名一直稳步上扬。根据世界银行集团的世界管治指标,香港的法治指标在一九九六年只有六十九点八五分。回归后,在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以及《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的法治指标于二〇〇〇年已上升至七十四点七五分,而且自二〇〇三年起更一直维持在九十分以上。早前公布的最新结果显示,香港在二〇二〇年取得九十一点八三分,再次证明香港的法治根基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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