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超市偷值50元碌柚及面包 准签保守行为1年
2021-10-20 13:46
53岁女辅警涉在本年初休班时,在油塘一超市偷去约50港元的食物,被控盗窃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提讯,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控方的签保守行为申请,被告须自签1000元及守行为1年,另须付堂费500元。
53岁被告陈淑芬报称康文署技工及女辅警。控罪指她于今年1月20日,在油塘大本型SU-PA-DE-PA偷窃一个碌柚及一个面包,总值50.9港元,上述物品为百佳超级市场(香港)有限公司的财产。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她承认的案情指,案发当日有顾客在油塘大本型SU-PA-DE-PA的店铺发现被告在蔬果部偷窃后通知经理,经理指示保安截停被告,并在其环保袋内发现一个碌柚及一个面包,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指否认盗窃,称事件是一场误会,她被截停时始发觉偷了东西,解释因父亲离世情绪受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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