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洪倡改革普通法制度

2021-10-20 05:30

「金牙大状」清洪(右)昨午在港大法律学院校园,举办新书讲座。
「金牙大状」清洪(右)昨午在港大法律学院校园,举办新书讲座。

  (星岛日报报道)最近撰写了新书《清夜扪心》回顾往事的香港著名资深大律师、「金牙大状」清洪,昨午在港大法律学院校园举办新书讲座,发言认为二〇四七年命运是一个实用主义问题,普通法内在本质是可以灵活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国家安全法》实施肯定有利于长期维持香港的政治和经济稳定,而稳定则是二〇四七年后维持普通法制度最重要前提之一,本港必须证明自己不是一个「颠覆基地」,以至于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所设想的普通法制度五十年后也不需要改变。

  清洪大胆提出几项建议改革普通法制度,适应香港不断变化的环境,包括合并大律师及律师行业、废除陪审团审讯、改革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及废除戴假发殖民传统。清洪认为香港普通法能否挺过二〇四七年,届时是希望的春天还是绝望的冬天,将取决于本地法律体系未来领导人、法律系学生能否成功改革法律制度。

  清洪发言开首引用英国经典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开篇「希望的春天和绝望的冬天」,提到香港的前景最近经历动荡,前年骚乱和随后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等出乎意料的情况导致这座城市和人民翻天覆地,清洪希望探讨二〇四七年前途问题和本港普通法制度未来。清洪又引述邓小平讲话「这个想法最初是作为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的一种手段而提出的,大陆十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制度永远不会改变……(而香港一国两制)头五十年无法改变,五十年后也不会改变。」

  清洪举新加坡普通法制度为例,指新加坡一如大多数普通法国家,废除了陪审团审判制度,甚至授予行政权力,执行预防性拘留,足证普通法的灵活性毋庸置疑,即使是在像新加坡这样的普通法法律体系中,也可以免除陪审团、人身保护令和司法覆核。清洪认为关键在香港法律可以删除哪些普通法特徵以使该系统在二〇四七年后继续运行。在可预见的未来内地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其社会主义法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注定会发生冲突吗?一国两制会成功并继续吗?清洪的答案是时间会证明一切。

  清洪最后提出几项建议,指出除英国外没有任何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区分律师和大律师,合并两者有利公益;同样除了美英之外,几乎所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都废除了陪审团审判,现在愈来愈多人一致认为被告有权确切地知道裁决理由属基本人权。清洪又建议废除殖民地戴假发传统并改革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使得可以透过公平公开竞争选出法官,选贤与能。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