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8死普悠玛列车事故裁决 车长判囚4年半

2021-10-18 15:53

普悠玛列车事故酿成18死200多人伤。路透社资料图片
普悠玛列车事故酿成18死200多人伤。路透社资料图片

台铁普悠玛列车2018年10月21日在宜兰县出轨翻车,造成18死逾200人伤。宜兰地检署翌年6月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列车车长尤振仲等3人。惨案3周年前夕,宜兰地方法院周一(18日)宣判,尤振仲被判囚4年半,时任台铁局前机务处副处长柳灿煌与综合调度所长吴荣钦被判无罪。

根据检方起诉书,普悠玛列车的列车超速防护系统(简称ATP)远端监视系统未启动,因此外界无法适时让列车减速,也无法防范司机恣意操作ATP。事发前7秒,尤振仲在失去ATP自动强制减速及煞车防护的状态下,以高于速度上限1倍的142公里超速行驶。

尤振仲涉及疏未遵守行车规范,超速驾驶致生危害行车安全,加上尤振仲擅自关闭ATP,关闭后未通报、未重启,过失致死罪罪成,今日被判囚4年半。法庭指出,目前刑法规定,过失致死罪最重囚5年,故4年半徒刑是适当的刑期。

法院宣判前,事故死者家属重返意外现场献花追思,并带来写有「愿您快乐的天使,保佑我们全家平安,我们有约在主里」的卡片,还带有死者生前最爱吃的巧克力、咖啡,祝愿死者安息。普悠玛列车事故导致时任交通部长吴宏谋下台,而接任者林佳龙也在今年4月的花莲太鲁阁号出轨事故后请辞。

家属在法庭宣判前到事故地点拜祭。互联网图片
家属在法庭宣判前到事故地点拜祭。互联网图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