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购工厦单位卖家拒出示物业文件 前浸大校长钱大康夫妇入禀要求查阅

2021-10-18 12:39

前浸大校长钱大康。 资料图片
前浸大校长钱大康。 资料图片

前浸会大学校长钱大康教授及夫人钱翁霭雯女士,上月以$800万元购入柴湾某工业大厦的1,805尺单位,但指卖家拒绝出示与该物业有关的所有业权契据和文件正本,故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卖家交出有关文件以供二人查阅,如卖家不愿意交出业权契据正本或真正副本,亦希望法庭裁定有关交易属未完成交易。

原告为前浸会大学校长钱大康(CHIN TAI HONG ROLAND)及其妻子翁霭雯(YUNG HOI MAN ZINA),被告为总祥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原告在今年9月21日与被告签订买卖合约,购入香港柴湾嘉业街10号益高工业大厦20楼B室,而按香港法例第219章 《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第13条业权证明及叙文所指,卖方有责任出示该单位的政府租契、转让契、按揭文件或押记文件等,以履行给予妥善业权的责任。 惟被告于今年9月24日以律师信表明无意出示有关文件,原告遂要求法庭下令卖家交出有关文件以供二人查阅,如卖家不交出有关文件以完成交易,则要求法庭裁定涉案交易属未完成交易。

根据资料显示,涉案单位的建筑面积为1,805尺 ,涉案单位在1996年由国威资讯有限公司,以$162万元售予总祥有限公司,而总祥有限公司则在今年9月以成交价$800万元售出涉案单位。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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