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违强检令判囚缓刑 至今192人被定罪

2021-10-15 20:00

一名37岁女子违反检疫令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资料图片
一名37岁女子违反检疫令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资料图片

两名女子因分别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今日(15日)于九龙城及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57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3月两次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两项违反第599C章第8(1)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各被判处监禁14日,缓刑24个月,同期执行。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37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21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4月11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E章第8(1)及8(5)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192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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