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健身中心涉威吓性销售会籍 海关拘捕4董事及职员
2021-10-15 19:28
海关在两个月内第二度侦破健身中心涉不良营销案件,在湾仔一间健身中心拘捕两名健身中心董事及两名职员,涉嫌以具威吓性的营销行为去销售会籍,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第二组指挥官黄志聪表示,涉案的健身中心营业约一年,没有分店,4名被捕男子年龄介乎23至39岁,2人是健身中心董事、2人为职员;至于5名受害人介乎18至36岁,当中3人为学生、2人为在职人士。5宗案件涉款合共约11万元,最高涉款达5位数。到目前为止只有其中一名受害人能追讨回部分款项,其他人暂未见成功追讨。
案情指,海关早前接获5名受害人举报,指日前途经湾仔涉案的健身中心附近时,被该中心职员截住。纵使受害人不理会,中心职员仍然跟随,直至他们停步。然后,健身中心职员即利用同情心,游说受害人上健身中心完成问卷「盖印」。
当受害人进入健身中心后,职员即为他们进行身体检查,然后声称他们身体有不同程度问题,并着他们填问卷、要求拿出身分证并填写包括姓名、身分证号码、电话、地址等个人资料,并声称填资料后毋需付费,只需在电子表格签名后就可离开。
受害人不虞有诈,在表格上签名后,健身中心即声称该表格是合约,要求各人即时付款。纵使受害人均表明不愿意买健身中心会藉,中心职员仍会使用具威吓性营业行为迫使他们付款,包括要求受害人登入网上银行查看其存款结馀,带他们到附近银行柜员机查看结馀,并提款缴付会籍费。若受害人仍坚持不付款,健身中心职员会将大门锁上,又声称已取得他们受害人地址,以「派人去收数」等言词去威吓,受害人在极其无助,担心家人日后会被骚扰下唯有就范,不情愿地购买会藉。
当受害人购买会藉后,他们被要求除下口罩,跟随早已预备稿拍摄影片,证明「自愿」购买会籍,并清楚明白会藉内容,企图藉此逃避法律责任。即使受害人签名拍片付款后,健身中心仍没有提供合约,副本、收据等文件。
黄志聪斥涉案健身中心销售手法「极其卑劣」,令受害人在傍徨无助不安下,不情不愿地购买会籍。他强调海关对涉不良营商手法的健身中心零容忍,今次亦是两个月来第二次侦破同类健身中心使用不良营商手法案件。他提醒商户须遵守《商品说明条例》规定,市民购买健身中心会籍时,也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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