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袭警罪成囚两月 前公务员上诉准保释
2021-10-08 16:20
前政府助理文书主任前年12月21日涉嫌在尖沙嘴「和你shop」示威活动上伸脚绊倒便衣警员,早前被裁定袭警罪成,被判囚两个月。被告不服定罪提出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庭上播放案发当日的闭路电视片段。上诉方争议事件属意外,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律政司一方则反驳上诉人故意为之,法官张慧玲聆听双方陈词后择日颁下判词,期间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上诉方指出,商场内有一大批警员准备采取行动,被告状似「睇热闹咁」在旁观察,双脚不是「企定定,钉咗喺度」,有稍稍移动身体让其他途人经过。而另一名警长经过被告时更可「完美转身」,故曾最后跌倒有机会属意外,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把腿提至特定高度。张官质疑情况不同,虽然曾隽贤曾说:「警察,麻烦让开」,惟被告未必在这之前已得知其警员身份,审讯期间没有这方面的证供。
上诉方重申,控方须证明被告在「电光火石」间把脚伸直,又要证明事件必定不是意外。答辩方则指,被告原本把脚合起来,但在曾隽贤经过时把脚分开一至两寸及把脚伸直,加上他左边有相当大空间,但选择向右移,故并非意外。
28岁上诉人冯耀晖被控于前年12月21日,在尖沙嘴广东道海洋中心2楼2337号铺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曾隽贤。裁判官郑念慈早前判刑时指,被告图透过难以察觉的身体行动「偷袭」警员致其「撠」倒,严重性不下于明目张胆的施袭,须判罚阻吓性刑罚,以保障执勤警员的安全。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4:00
更新时间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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