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训生认行人隧道涂鸦「光时」 须赔1000元月底判刑

2021-10-07 16:58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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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火炭行人隧道内2名青年用喷漆涂鸦,其中1人早前认罪,另一名20岁职业训练局学生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同样承认1项刑事损坏罪,案发时用喷漆喷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辩方求情指因为被告缺乏家人看管,犯案出于一时冲动。裁判官温绍明下令须赔偿1000元,押后判刑至本月28日,期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案情指,案发当晚11时10分1名途人踏单车经过源禾路翠榕桥下的行人隧道,发现有7人聚集张贴海报后立即报警。其后2名警员抵达现场,看见被告戴志立及同案被告杨康祺2人,2人警诫下否认曾在翠榕桥下贴海报,惟承认曾在火炭路行人隧道用喷漆喷字,在隧道墙壁喷上英文粗言秽语及在地面喷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路政署事后清洁现场,花费2000港元。

被告戴志立及杨康祺同承认于前年9月24日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内,使用喷漆喷字及张贴海报,损坏属于路政署的墙壁及地面。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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