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宗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刑 主犯被囚7年

2021-10-02 15:52

法院向8名被告判处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互联网图片
法院向8名被告判处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互联网图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中国在深交所及上交所之外的第三家交易所,近期江西宜春中院裁定8人操纵新三板证券市场罪成,非法获利约1.41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7亿港元),首被告周某被判囚7年。这亦是新三板首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自2017年来,为操纵新三板股票市场谋取非法利益,夥同其他7名被告,利用4个证券帐户,操纵「湖南竹材」等多只新三板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又许诺向合作代理商回佣,以让对方帮忙找人买入股票。

法院认为,8名被告与他人串通,利用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讯息,诱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等手段,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全部为均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经核算,主犯周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1.41亿馀元,其中向各代理商回佣1.29亿元(约1.56亿港元)。法院向8名被告判处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100万至500万元(约120万至600万港元),犯法所得,连同不法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全部缴国库。

据了解,这是全国对操纵「新三板」首宗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首宗判刑。值得注意的是,内地近期成立的北京交易所与新三板,同属一家公司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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