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区议员涉违限聚令 表证成立明结案陈词

2021-09-28 17:32

左起:谢旻泽、梁国豪及陈剑琴。汤璧瑜摄
左起:谢旻泽、梁国豪及陈剑琴。汤璧瑜摄

前荃湾区议员陈剑琴、谢旻泽以及前离岛区议员梁国豪涉嫌去年10月底,在荃湾摆街站期间违反「限聚令」被票控。案件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3人否认各自的传票控罪,陈另涉的控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警员易甸基指,3人当日与贤学思政联合摆街站,惟谢旻泽指称,街站并不超过4人,而且并无贤学思政的辨识物品,故判断有误,易起初表示不同意,但后改口称赞同。

案发当日驻守荃湾特遣队的便衣警员20349易甸基供称,在路德围停车场附近见到该1米乘2米的街站,摆有桌子、易拉架、咪高峰等物品,谢及陈人正与另外4名工作人员向途人宣传「关注被送中12港人」。二人轮流持咪发言及派发卡片,相距不足一米半,其他人则在10米距离内行走。易指,先前已见过二人超过10次,故知道他们的身分,又表示自己虽然站于街站外超过20米,但看得很清楚。

约半小时后,谢及陈将原先的街站连物资移师至大河道,合并成贤学思政的共同街站,梁国豪现身并与陈相距不足一米距离站立。在时任贤学思政召集人王逸战指示下,12人一字型排开,陈与王轮流主持街站。未几,有女子呼喊「光复香港」两次,其他人和应「时代革命」,警方怀疑有人违反「限聚令」遂以橙带围封,并向陈及梁发出告票。

3人均没有律师代表,易甸基在谢旻泽亲自盘问下形容,该是一个联合街站,遭谢质疑其中「见唔到有贤学思政嘅物品」,故判断有误,易起初表示不同意,但后改口称赞同。他又称没有留意期间有否有人提早离场或迟到,惟谢即指出,自己当日迟到且有一名义工早走并由另一人补上,故任何时间均只有4人。易亦承认未有在记事簿下抄录所有涉案人士的衣著,解释指因为军装警员会处理,自己「唔会随意咁用notebook记低,只会写当时当刻嘅事。」谢回应,他事后能写出各人衣著,是因为有他人提醒。

易在控方复问时澄清,自己同意谢街站期间「由始至终只有4人」的说法有可能是「答错」,又认为所有支持街站的人皆属怀有共同目的。

3名被告在中段陈词中分别认为易的证供有自相矛盾及含糊之处,包括未能确定被票控的人士是途人抑或街站义工,及解释为何见状没有即时发出告票。裁判官屈丽雯终裁定控罪表面证供成立,3人皆不会作供及传召证人。案件明日结案陈词。

被告陈剑琴和谢旻泽被票控于2020年10月24日,在荃湾荃兴径及路德围一带,参与受禁羣组聚集;陈及梁国豪另被票控同日在荃湾大河道10号外,参与受禁羣组聚集,控方撤回陈的此项传票控罪,并不提证供起诉她。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3:32
更新时间17:32

警员易甸基 (左西装男)。汤璧瑜摄
警员易甸基 (左西装男)。汤璧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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