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生袭警罪成判入更生上诉得直重审 官指律师控方裁判官都犯错

2021-09-20 12:34

被告罗镇杰。
被告罗镇杰。

有严重听障的20岁男生于2019年9月15日涉意图抢去警司的胡椒喷雾而令对方跌倒,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就定罪及刑罚上诉,张慧玲法官认为审讯时有词不达意情况,令被告律师、裁判官、主控官均有误会而犯错,故裁定男生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刑罚,但基于案件严重并涉社会事件,故认为最佳方法是安排重审,令男生有多一次机会面对照顾到其听障问题的公平审讯。男生继续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等候审讯,警署报到次数由每周三次减至每周一次。

20岁听障男被告罗镇杰被控于2019年9月15日,在铜锣湾港铁站C出口外袭击高级警司区永梁。张慧玲法官指控方盘问被告时,「即使听觉无问题嘅人都可能唔系好听得明,更何况听力有问题嘅人」,而被告有医疗报告证明其严重听障问题,助听器在审讯时又被耳机干扰,被告除了需要助听器的协助外,亦需依赖观察说话方口形读唇。

张官又指,被告案发时被警方胡椒喷剂喷脸,助听器亦被警方扯甩,被告说:「我一时冲动,阿Sir对唔住比次机会我」,但在「眼又朦耳又聋」的情况下被问:「你系唔系打差人啊?」而承认。张官认为被告在辩方主问时一直否认袭警,突然在控方盘问时承认控方案情,应考虑被告有否听错。而辩方律师在被告不作供的情况,却向裁判官指他采纳交替程序所说的特别事项,属于法律错误。

张官认为审讯时辩方律师、裁判官、主控官均有出错,为了听障被告得到公平审讯,终裁定被告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刑罚,但基于案件严重并涉社会事件,故认为最佳方法是安排重审,不应只是撤销定罪后不了了之。张官建议重审时除了确保被告的助听器运作正常外,亦需让被告看得清楚翻译员的唇语,并安排速记员打字即时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多重保障被告可获公平审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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