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入学申请下周一起交表 教育局提醒家长勿虚报住址

2021-09-16 15:26

家长须在9月20日至27日期间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资料图片
家长须在9月20日至27日期间递交小一入学申请表。资料图片

教育局提醒有意为子女申请在明年9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须由下星期一(20日)开始递交申请表,截止申请期为9月27日。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16日)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必须在9月20日至27日期间(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直接递交到该校。

如家长未能亲自递交申请表,可以书面授权亲友带同上述所需的文件代交至所申请的小学。家长须留意,鉴于疫情的最新发展,为避免人群聚集,如有需要,学校或会安排收集箱让家长投放申请表的正本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以减少家长等候的时间,在这情况下,请家长留意有关学校于其后核对文件正本的相关安排。

教育局又指,若家长未能亲身或以书面授权亲友到校办理手续,可安排于9月20日至27日期间透过邮寄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学校在收取有关申请表后会预约家长在11月1日或之前到学校提供相关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学校在核实有关的文件后,会把载有校印的申请表副本供家长保存。

教育局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须根据既定程序及准则分配学位。故此,家长毋须为子女制作资料册。另外每名子女只能递交一份申请表,否则其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9月20日至明年1月21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交回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教育局强调,家长在填写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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