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生示威现场藏玻璃击锤 意图损坏财产罪成

2021-09-10 17:52

前年11月有示威者连日在荃湾与警方爆发冲突。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有示威者连日在荃湾与警方爆发冲突。 资料图片

前年11月有网民连续几日发起大三罢,期间21岁男生涉在荃湾管有玻璃击锤被捕,被控一项管有物管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早前审结,裁判官香淑娴今于西九龙法院指,被告自辩称如果遇上交通意外,可用击锤逃生,但同时承认没有留意当日交通情况,批评其说法削足适履,认为他携带击锤是想伺机破坏,裁定罪名成立。香官表示由于案情严重,明言会判监,但决定先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及劳教中心报告,并下令被告还柙至9月24日判刑。

香官裁决时指,虽然作供警员供词有些微出入,惟不影响其可靠性,裁定他们为诚实可靠的证人。相反,被告自辩时称,携带击锤的原因,是在遇上交通意外作逃生之用,危机意识似乎极高,但同时说击锤「可有可无」,故没有确保经常带备击锤,也没有考虑当日的交通情况,其说法不合情理、自相矛盾。

香官续指,案发当日为「大三罢」翌日,正值暴力事件高峰期,当时不少汽车及橱窗玻璃遭破坏,可推断涉案击锤唯一用途仅为打烂玻璃,加上被告同时携带了一般示威者装备,终裁定他罪成。

被告杨栢杰(21岁)报称学生,被控一项管有物管意图损坏财产罪。控罪指他于前年11月12日在荃湾大河道荃新天地一期外,保管控制一把玻璃击锤,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导致或准许他人使用该物品,以摧毁或损坏他人的任何财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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