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集会案 何俊仁杨森等12人认罪
2021-09-10 04:3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于支联会去年举办六四集会后,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早前已认罪判囚。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及朱凯廸等十二人昨于区域法院分别承认明知而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方指,晚会前李卓人在维园喷水池以扬声器发言,其中七名被告立于其后,点燃并高举烛光,和喊口号,十二人全部内进足球场参与集会,法官胡雅文押后案件至下周三判刑。
被告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各承认一项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七人连同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案情指,支联会于案发前向警方申请举办六四周年晚会,惟警方以疫情严重为由禁止集会。其后何俊仁及李卓人、尹兆坚先后举办两次记招,交代自己会依旧到维园悼念六四,惟希望悼念活动改为遍地开花,透过网络实时连系,尹兆坚又谴责政府打压集会。案发当日下午四时起,警方于维多利亚公园内外摆放多个扬声器,不断重复警告市民不要聚集。
下午五时半左右何俊仁则在记利佐治街支联会街站以扬声器呼吁公众燃点烛光一同悼念,杨森在场挥手,梁国雄呼吁人取烛,自己与身旁陈皓桓会进入维园,尹兆坚、赵恩来、麦海华及梁国华在维园入口分发蜡烛。六时半左右李卓人在维园喷水池以扬声器发言,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等十二人立于其后,在李卓人带领下点燃并高举烛光。
人群于至傍晚六时许开始于喷水池旁聚集,包括众被告在内的群众进入因疫情而遭关闭的足球场。众被告在足球场内手持白色蜡烛聚集在一起,周围有不少人大叫政治口号。及至晚上八时,聚集人群增至二万人,李卓人正式宣布集会开始并发表演说,群众在李的带领下默哀、高叫口号及唱政治歌曲。集会历时四十六分钟后宣告结束,人群开始散去。
此外,何俊仁以支联会副主席身分亲自陈情,敍述支联会筹办六四集会逾三十年历程,忆述一九八九年内地爆发民主运动,大批学生发起了大型社会运动,以表态反对贪腐争取民主,支联会亦随之成立,在港组织每年游行示威。何俊仁详述港人坚持悼念六四逾三十年。上诉失败后,支联会因缺乏设备管理人群,遂放弃举办大型集会,何俊仁自言众人凭良心和承诺驱使,尽力维持历史传统悼念六四,决意公民抗命,亦准备好承认控罪,承担法律后果。
廿六名被告中除黎智英外,其馀二十五人被控于去年六月四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十三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中两名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庭,法庭已发出拘捕令。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则早前分别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四至十个月不等。不认罪被告的案件订于十月十三日预审,并于十一月一日开审,审期预计为十天。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八五七至八七五、八七七至八八四、八八六至八八九、八九一、八九三——二零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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