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再批艺人逃税 演艺工作室是主要规避手段
2021-09-07 20:46
内地官媒今日再发文点名批评部分艺人成立的演艺工作室,已成为逃漏税的手段,应严加惩治。文章引述业内人士及律师的意见,指出想方设法少缴税,是不受追溯期限限制的,且还得交滞纳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的的微信公众号今日发文,在娱乐圈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时有演艺人员逃漏税的情形发生。文章引述业内人士透露,独立的工作室并精心挑选注册地,成为了演艺人员逃税的主要方式。
文章引述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表示,合法合规经营是从业人员及相关经纪机构应有的共识,「设立工作室不再是一个可以逃避责任的洼地。」潘表示,透过范冰冰、郑爽的逃税案,可看出相关部门严惩逃税行为的决心,同时也希望通过从演艺人员到经纪机构一整套的自律规范,不仅仅等到出了事才来惩戒。
文章另引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夥人岳屾山的说法:「如果主观上就是想少缴税或不缴税,又实施了相应的手段,这个时候是不受(追溯)期限限制的,而且还得交滞纳金。」
文章据估计,到了2025年,中国演艺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人民币679.43亿元(约817亿港元),而由年初至今,已注销的演艺经纪相关企业已超过6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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