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违强检令 各被判监14天
2021-09-07 19:00
卫生署表示,两名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天在观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监禁14天。
案情指,涉及首宗个案的31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天,但他在检疫令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0年7月6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被判即时监禁14天。
至于涉及第二宗个案的52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天,但他在检疫令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今年6月8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被判即时监禁14日。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截至今天,共有182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他们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周,或罚款最多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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