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学生认大埔警署纵火拟改拒认罪 官批控方用花巧方法修订控罪不可取
2021-09-06 17:28
3名中三至中五男学生涉嫌去年4月初深夜向大埔警署内投掷汽油弹,其中2人被制服挣扎期间涉嫌袭击警员,3人被控1项蓄意纵火和2项袭警罪。案件原订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2名18岁学生本打算承认纵火及袭警罪,惟法官林伟权连番质疑汽油弹「掟向警员方向」,「点危害到十几二十米外嘅人呀?」后,2名被告拟改为否认控罪,3人案件一同押后至明早开审。
18岁曾华锟及18岁罗聂峰承认控罪后,控方播放案发现场片段,显示有3名黑衣人向警署停车场投掷了5个汽油弹,其中1个落于停车场铁闸。林官质疑在场警员当时不慌不忙,与微弱火势相隔一段距离,控方有何证据基础,证明2人行为罔顾警员26719安危。林官指罔顾解作能合理预见风险,控方未能证明则不会接纳被告认罪。法官强调此处左右判刑,2名被告代表大律师亦和应曾提出同样质疑。
控方代表大律师黄锦卿谘询律政司意见后,坚持控罪基础,并将详情改为「罔顾警署内所有警员生命安全」,基于案发于停车场而「有车就有人」。林官直指看不见任何警员实际受威胁,批评控方用花巧方法修订控罪不可取。
下午律政司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德泽到场解释,重申坚持控罪详情为罔顾警员26719安危。庭上再次播放影片确认后,刘德泽解释当时汽油弹「掟向警员方向」,林官质疑「点危害到十几二十米外嘅人呀?」刘德泽解释汽油弹著地后碎片飞射,邻近车位有玻璃碎片熏黑痕迹,惟影片未能拍摄得到。林官随即再边指向片段中位置边反讽「好劲嘅汽油弹掟去呢度著火弹到去呢度,不过影唔到」,强调「嗰段动荡日子呢啲唔系唯一发生事件」,又提到顾虑大家「系咪有共同认知」。刘德泽终修订控情详情为将汽油弹向警员26719方向投掷,罔顾其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理由为碎片向不同方向飞溅至警员并排位置。辩方随后交代指曾罗2人拟改为否认控罪,林官遂押后案件至明早开审。
3名被告分别为18岁曾华锟、18岁罗聂峰和16岁郭凯迪,同均被控于去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非法用火损坏一面墙和一道墙,罔顾警员26719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曾华锟及罗聂峰分别被控在同日同地袭击警长1551及高级警员339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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