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所有董事辞任 拟启动清盘

2021-09-06 04:30

■停牌近三个月的壹传媒昨公布,集团董事局包括主席叶一坚在内馀下四名董事全体辞任,即日生效。
■停牌近三个月的壹传媒昨公布,集团董事局包括主席叶一坚在内馀下四名董事全体辞任,即日生效。

  (星岛日报报道)停牌近三个月的壹传媒(282)公布,集团董事局包括主席叶一坚在内馀下四名董事全体辞任,认为有序的清盘将最符合股东、债权人、雇员的最大利益。该集团同时发声明指,自公司于六月停牌后,保安局进一步指示,集团若使用其馀未被冻结的帐户资金用于替《香港苹果日报》及其数码营运业务支付任何费用,即属犯罪,意味集团无法继续合法地支付电费、印刷费及员工薪金等,因此决定关闭《苹果日报》香港业务。

  四名辞任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兼主席叶一坚,独董Louis Gordon Crovitz、Mark Lambert Clifford及林中仁,四人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四人辞任会在今天起生效。

  壹传媒声明指,继公司两名董事和创办人黎智英去年被捕后,七名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管、编辑和社论作家其后也根据《国家安全法》被捕。同时,保安局局长援引《国家安全法》冻结集团内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包括《苹果》及其数码营运,并进一步指示,集团若将其在其他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替这些业务支付其任何费用,即属犯罪,意味公司不能再合法地支付包括记者在内的《苹果》员工的工资,也被禁止支付购买油墨和保持电力供应等基本业务费用。

  壹传媒指,集团虽有资产,但被禁止使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不需要法院命令即可冻结资产。此外,尽管没有审判和定罪,但在援引《国家安全法》后可以影响集团及其员工,集团可以在没有法院介入的情况下被逼进行清盘。因此,壹传媒认为有序的清盘将最符合股东、债权人、雇员和其他相关者的最大利益,希望这将引导而始致香港政府允许清盘官完成先前公司及董事被禁止的付款,包括支付债权人和前员工的薪资,亦希望清盘官能够接续完成对公司能够创造价值的交易,从而产生资金使债权人能够受益。

  壹传媒自六月十七日停牌,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七月宣布引用《公司条例》,委任资深会计师陈锦荣为审查员,以调查壹传媒事务。财汇局上月宣布就壹传媒二○一九至二○二一年财务报表调查壹传媒及审计,当中涉及其核数师德勤及中正天恒。港交所(388)则于上周向壹传媒刊发复牌指引,指壹传媒的停牌期限将于明年十二月十六日届满,若未能满足该指引将会被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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