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前刑检专员梁卓然下月任高院「暂委法官」

2021-09-03 04:30

梁卓然经过九个月「冷河期」后,将于高院出任「暂委法官」。
梁卓然经过九个月「冷河期」后,将于高院出任「暂委法官」。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劈炮」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经过九个月的「冷河期」后,将于下月四日加入司法机构出任高院「暂委法官」,为期六个月至明年三月底。消息指,梁卓然一直希望加入司法机构「做官」,早年尝试申请区域法院法官,却未能榜上有名,今次梁卓然获委任为「暂委法官」,是经由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拍板。由于梁卓然并非「坐正」高院原讼庭法官,故毋须经过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审批。高院暂委法官的薪酬,是以「坐正」高院原讼庭法官的三十二万三千六百五十元月薪作基准,但以日薪计算,并没有房屋及医疗等任何福利。

  据知,「暂委法官」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因人手短缺问题,司法机构可以在下一级法院调任到上一级法院担任暂委法官,例如高院原讼庭欠缺法官人手,便将区域法院具资历及能力的法官,以「暂委」身分调升至原讼庭审案。第二种情况是原本私人执业的资深大状,大律师或律政人员等,他们想做不同级别的法官或裁判官,也可以「暂委」形式加入司法机构,待双方都认为适合,便经过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审视,再由行政长官任命,正式成为法官。

  声称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工作上「不咬弦」,而于去年底离开刑事检控科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早前向司法机构申请担任高院原讼庭法官,根据一贯传统过去历任的刑事检控专员在退任后,均获司法机构聘任为高院法官,可算是一种「升官之门」,今次梁卓然选择避过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先挑选以「暂委」方式,踏入高院原讼庭法官之门。若梁担任暂委法官六个月期间,表现令人满意,在此情况下再申请「坐正」会较容易。

  现年五十四岁的梁卓然自去年底离开律政司刑事检控科,须先清大假,之后根据规定他须「过冷河」六个月,由于历届的刑事检控专员,包括已故的阮云道、麦伟德、薛伟成、杨家雄等,均在卸任后获司法机构委任为高院法官,可算是「升官之门」。梁卓然早于十年前亦曾向司法机构申请担任区域法院法官,但最终未有成功,直至他离任刑事检控专员后,再次向司法机构提出高院法官的申请。根据法例所有法官均须经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然后由行政长官作出任命,而该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一成员正是梁卓然的前上司,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梁卓然直言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工作上「不咬弦」,一直未能解决,故于去年七月底已正式向司长请辞,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离开服务二十五年的刑事检控科。梁卓然一九九二年在香港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成为大律师,一九九五年加入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为检察官,九七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一二年起担任副刑事检控专员,一五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一七年升为刑事检控科「一哥」。梁的太太吴颖轩(Hermina)为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高级检控官,负责上级法院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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