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子涉炮台山「连侬墙」喷漆涂鸦 官听罢求情押后下月中判刑
2021-09-02 16:33
3名女子去年4月在炮台山「连侬墙」喷漆及涂鸦,早前被裁定刑事损坏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成,案件原定今日于东区法院判刑,但裁判官王证瑜考虑辩方的求情,认为有需要了解3人是否有真诚悔意及她们的具体情况,故将判刑押后至10月15日,期间索取3人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各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但不得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及每星期向警署报到1次。
代表25岁侍应林燕虹及29岁售货员林玮婷的大律师沈君浩求情时指,2人事发后感到后悔,因疫下生计受影响才会以「自以为冇咁激进」的方法表达不满,承诺日后不会再犯,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建议王官判处2人社服令。代表26岁投资顾问滕克恬的大律师文浩正求情时指,被告在还柙期间有深切反省,因定罪已很有可能「做唔返呢行」,且她下周将开展在中文大学的全球政治经济社会科学硕士课程,同样建议先索取相关报告或以缓刑方式处理。
王官听罢求情陈词后指,滕克恬没有具体因案件而对工作、精神及心理造成的影响,故她不适合缓刑。但考虑到辩方呈上的文件及滕将开学的情况,认为有需要了解各人是否有真诚悔意,故「俾个机会你哋」,同意先索取报告,押后判刑。
林燕虹及林玮婷为姐妹,她们同于4月6日,非法损坏炮台山地铁站B出口连接福元街的行人天桥;滕克恬则管有一枝喷漆。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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