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延长消费券合资格市民补交资料至9月15日

2021-09-01 20:16

政府宣布因消费券登记填报有误者,可于9月15日前重新提交登记。资料图片
政府宣布因消费券登记填报有误者,可于9月15日前重新提交登记。资料图片

政府宣布,因应有部分市民未有察觉之前递交的消费登记,因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等原因而未获进一步处理,决定将重新交表的特别安排延长至9月15日。

当局早前推出特别安排,容许已在消费券计画登记期内(7月4日至8月14日)递交登记,但因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等原因而未获处理的登记人,可于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以书面表格重新递交登记。

至于须上载身份证副本作身分认证以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若未有按要求在8月16日或之前上载其身份证的复本,亦可透过今次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

发言人指,如欲透过特别安排重新登记,须先确定今次提交的资料准确及齐全,并在9月15日或之前把填妥的书面表格,连同身份证副本亲身或委托其可信赖的人士,于办公时间交到九龙旺角弥敦道750号始创中心17楼的消费券计画秘书处。当局强调,今次安排并不适用于已确认为不符合计画资格、或从未在登记期内递交登记的市民。

合资格的登记者只可在9月15日或之前,透过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一次,经核实资格后,他们会于10月1日获发放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这些市民一般会在递交登记约一星期内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他们亦可透过热线185000的语音系统查询其登记情况。

发言人再次提醒市民,登记和使用消费券时应小心保护个人资料。如需协助,应只找可信赖的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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