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投诉 消委会接259宗

2021-09-01 05:30

消委会提醒市民使用消费券付款前,须多留意商户条款和自身权益。
消委会提醒市民使用消费券付款前,须多留意商户条款和自身权益。

  (星岛日报报道)以书面登记或第二轮电子登记领取电子消费券的市民,由今日起可领取第一期二千元消费券。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从八月一日至三十日,消委会共收到二百五十九宗有关消费券的投诉,当中有一百零一宗涉及支付平台服务,并有多宗与行业有关的投诉,包括有酒楼要求使用消费券的食客,须消费最少满一百元。

  另外,统计处昨宣布,七月零售销售总额达二百七十二亿元,放缓至百分之二点九,远逊市场预期增长百分之十。

  政府发放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已一个月,黄凤娴指出,截至八月三十日,消委会共收到二百五十九宗有关消费券的投诉,当中一百零一宗涉及支付平台服务,包括未能成功过数、优惠券无法兑现,以及未能与客户服务联络等,其中Tap&Go投诉最多,占三十八宗、支付宝香港占三十宗;八达通和WeChat Pay HK分别占二十六宗和七宗。另有二百零九宗与支付平台相关并涉及商户争议,当中最多是与八达通相关,有八十一宗、支付宝香港六十宗、Tap&Go五十宗,和WeChat Pay HK十八宗。

  至于与行业有关的的投诉,酒楼食肆有二十六宗投诉,其馀有关电器、电脑销售、超市及网购,则分别有二十二宗、八宗、十八宗和十三宗投诉。黄凤娴解释,酒楼食肆主要涉及商户设最低收费,例如有酒楼要求使用消费券的食客,须消费最少满一百元;连锁电器店则声称顾客欲买的货品售罄,导致客人误买另一款较贵货品后,商户拒绝退款,只愿意退回该店的现金券,个案经调解后,商户愿意全数以现金退回六百元的差额。

  黄凤娴表示,首两周最多投诉涉及电子支付平台的投诉,其后则较多关于商户争议,建议电子支付平台要改善客户服务工作,并增加宣传,教育市民如何在平台使用消费券,并要解决转帐的技术问题,应该「经一事、长一智」,若再出现这个问题是不理想。她又提醒市民在使用消费券付款前,须多留意商户条款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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