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生产法》明实施 最高罚款大幅升至1亿元
2021-08-31 21:36
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于明日正式实施,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法大幅提高了罚款,由原本最高罚款2,000万元(约2,400万港元),一跃提升至1亿元(约1.2亿港元)。
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制定的,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澎湃新闻指出,新版《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主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生产监管盲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作出修改。
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就事故罚款方面,由现行20万元至2,000万元(约24万至2,400万港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约36万至1.2亿港元),另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新版《安全生产法》的处罚方式也更严厉。原本,生产经营单位若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会被「先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如今则改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新版《安全生产法》另厘清了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企业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外,其他的副职人员都要根据所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上相应的责任。
央视早前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在这个阶段尤其是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全国爬坡过坎提供了强大动力。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指导思想鲜明、内容全面完善、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整体提升国家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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