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须为513大停电赔4.7亿 两高层被记大过
2021-08-27 20:30
台湾513大停电使台湾电力公司(下称台电)须赔偿4.7亿元新台币(约1.3亿港元)。由于涉及承包商管理问题,经济部长王美花今日表示,事故鉴定确立承包商应负一半责任,台电已向工程承包商索赔2.35亿元新台币(约6,500万港元)。
513大停电肇因台电人员操作失当,导致全台分区停电5小时,415万户受影响。王美花今日表示,513停电事故是台电进行工程时,测试人员错误地操作开关酿成事故。
王美花表示,行政院也于8月9日核复经济部检讨报告中,认为今次停电,台电与承包商的责任各半。该报告指出,测试人员「误操作管制设备隔离开关」,工程监工单位对于承包商监督不周等。
由于测试人员的责任不全属台电,故台电要求向测试人员所属的工程承包商索赔一半赔偿金。此外,台电董事长杨伟甫及总经理锺炳利则因「负督导不周之责」,各被记大过一次。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