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工人假日用机械在住宅装修造成噪音 被判罚1万元
2021-08-26 16:53
一名装修工程负责人和一名工人假日在刚入伙的将军澳雍明苑单位装修,造成噪音滋扰,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1万元。
环保署表示,去年底接获投诉,调查发现有人在未领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下,假日在住宅单位内,使用手提电动切割机进行装修,造成噪音滋扰,遂根据《噪音管制条例》作出检控。
发言人指,《噪音管制条例》下,在限制时段(即晚上7时至翌日上午7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在住宅单位进行装修工程,对附近居民造成严重滋扰,环保署一般不会签发许可证。任何人若违反条例,首次最高可被罚10万元,其后再被定罪,可被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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