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前员工追年终酬金等逾500万 13人同意撤回遣散费申索

2021-08-24 13:27

其中3名申索人由左至右:崔伟健、 吴家明及 郭桂健。汤璧瑜摄
其中3名申索人由左至右:崔伟健、 吴家明及 郭桂健。汤璧瑜摄

今再有14名《苹果日报》前员工到劳资审裁处追讨公司未偿还之款项,涉及超时工资、年终酬金、膳食津贴等超过500万,但1人缺席。署理主任审裁官陈大爲解释,即使员工有工伤,公司因停运而有法理基础裁员,庭上亦有厘清公众假期的补薪方式;各人同意撤回遣散费申索。

14人分拆4宗案件处理,申索人爲王承豪、陈华仔、崔伟健、周有兴、梁家乐、吴家明、陈并辉、吴伟业、徐得真、徐一龙、劳伟明、邓豪光、邱蕙仪、郭桂健,部分人6月24日后没有上班。据悉,邓豪光因中风入院,尚需时休养故未有出庭应讯,陈官下令将该案件无限期押后。

陈官指,虽然劳方13人于6月24日后仍待命,惟代通知金不会计算至该日子之后,因他们已得悉雇佣关系将终结,而即使雇员有工伤,公司因不能营运而裁员有法理基础,故亦建议有关人士撤回赔偿申索。

《苹果》人力资源部代表于聆讯首日已表明公司无力支付相关费用,各人今愿签署承认责任同意书及撤回遣散费申索。陈官亦澄清,端午节假期的工资应以「有薪假期」的劳工假方式计算,资方不争议。资方于庭上呈上其中一份1996年签订的合约中列明,遣散通知期爲二个月,该代表其后厘清条款已不适用,现应为一个月。

《苹果日报》6月底停刊,保安局引用《港区国安法》冻结相关资产至今,多名前员 工未获发薪酬,至今已有逾50人参与追薪,其中1人上周身体不适,送院抢救后证实不治。

法庭记者:汤璧瑜

《苹果》人力资源部代表。汤璧瑜摄
《苹果》人力资源部代表。汤璧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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