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健案丨律师会回应「师爷」聘任问题 将检讨查阅案底机制

2021-08-20 22:09

律师会回应马家健案中关于「师爷」聘任及法律会面等问题。资料图片
律师会回应马家健案中关于「师爷」聘任及法律会面等问题。资料图片

青年马家健企图贩毒案近日上诉得直,上诉庭对案中代表事主的律师团队及控方提出多项质疑,涉案的「师爷」陈强利被揭发有多宗不诚实案底但仍能获聘用,且能接触事主并提供法律意见。

香港律师会解释事件指,《法律执业者条例》要求所有事务律师行或外地律师行的受聘员工,都要获律师会的批准才可工作,惟执行上面对不少问题,全港律师行非律师员工多达1.6万人,律师会无权逐一查核其犯罪记录,强调律师行应自行向潜在应徵者了解相关纪录。

律师会表示,会方与警方检讨查询刑事纪录的程序,并与执法部门讨论有关法律探访的审核程序,并检视、研究有关程序如何改善。律师会亦指,如果发现任何律师违反《法律执业者条例》,将按程序调查,不排除转交律师纪律审裁团作纪律聆讯。律师会正积极地检讨该条文,研究如何完善有关机制。

至于法律探访被羁押人士的安排,律师会指探访资格由各执法机关审查,律师会与每个执法机关在有详细的协定,包括谁可以出席法律探访,以及须要出示哪些身份证明和授权证明等。而律师行文员不得单独进行法律探访。

律师会续指,若要进行法律探访,有关人士必须是「授权律师行文员」,即经律师会批准具有此身份的人士。即使是授权律师行文员,也不能单独进行所有探访。而所有对被羁押人士的法律探访,都由执法机关审批,律师会会与执法机关联络,以了解会方能如何协助检讨有关程序。

至于关于陈强利过去工作经历,律师会指不能讨论任何特定人士过往工作经历。但若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师,或外地律师违反有关条例,会方将按既定程序进行调查。如有需要,律师会会将案件转介至律师纪律审裁组召集人进行纪律聆讯。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