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港大生涉「宣恐」还柙候讯

2021-08-20 05:30

土木工程系生郭永皓(中)由警车押送提堂。
土木工程系生郭永皓(中)由警车押送提堂。

  (星岛日报报道)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七日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行凶者梁健辉动议,其中疑有份参与该会议的四名港大生,前日遭警方国安处拘捕,控以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以及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作交替控罪,昨午在西九龙法院提堂。四人暂时毋须答辩,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下月十四日及十月十五日再讯,原批准其中一人担保。惟控方即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H条及第9I条申请覆核保释裁决,被告容颂禧须即时扣押,将于四十八小时内被带上高等法院。罗官终下令所有被告还押监房。

  案件乃首次以《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提控。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申请案件押后八周,以待警方检视共九部手提电话和电脑,及翻看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录影片段。辩方反对案件押后,指本案涉《国安法》,保释申请较难批出,认为八周的押后时间太长,对被告较为不利。罗官遂提议将案件押后至十月十五日再讯,并先于下月十四日下午再提堂以了解控方调查进度。

  四名男被告依次为十九岁法律系生张敬生、二十岁土木工程系生郭永皓、十八岁文学士生杜林丞亨及十九岁文学士生容颂禧,同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及一项属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宣扬恐怖主义罪指,四人于今年七月七日,在香港宣扬恐怖主义;交替控罪则指,四人于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图使香港警务处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务人员。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二九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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