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私匙舀糖罐命案|专家证人:无证据显示死者血管瘤因外伤而破裂

2021-08-17 16:25

法医马宣立以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供。
法医马宣立以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供。

58岁黄文权2015年10月在茶餐厅用膳时,疑因将私羹「舔完」试味后再插落公用糖罐,引起同枱食客不满而发生冲突,黄倒地留院,昏迷几个月后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继续研讯,法医供称死者死于左椎血管瘤破裂,导致脑部蜘蛛网膜出血,但如果死者当时没有外伤,或因争执过程血压上升而令血管瘤破裂。

时任联合医院急症室驻院医生曾浩佳引述当日救护员纪录,指死者被发现时躺卧于街上、面部朝下,其呼吸系统衰竭,并出现深度昏迷及休克,但脉搏及心跳稳定。经脑部扫描后,显示死者脑部蜘蛛膜下出血,故转介至伊利沙伯医院脑外科治疗。

伊利沙伯医院脑外科医生沈隽指,死者当日抵达伊利沙伯医院时,昏迷指数低且脑压高,故需进行紧急手术插管引流脑水。及后从脑部扫描首次发现,死者后颈位置的左椎动脉有一个3毫米的血管瘤已经破裂,但其颅骨并无骨折,不排除血管瘤入院前已经出现。死者其后情况未见好转,同时出现发烧及肺积水的情况,多个器官亦开始衰竭,最终在家人同意下放弃抢救,于2016年1月16日宣告死亡。

法医傅家聪表示,解剖结果判断死者死于左椎动脉破裂,导致蜘蛛网膜下出血而出现的并发症,并列出血管瘤破裂的3个可能性:因外力创伤导致血管瘤形成及破裂、自然情况下形成及破裂、自然形成的血管瘤受外力所致而破裂,惟若要判断死者属哪一种可能性,则要了解事发经过。由于解剖结果没有发现死者颈部有深层伤势,纵使死者生前被人袭击脸、颈部,也要视乎袭击的力度,故不能完全否定外力创伤的可能性。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向傅指出,根据庭上现有证供,死者曾经向他人施袭,期间对方也有挥动拳头,但没有证据显示死者生前有严重外伤。傅则称,如果左颈的血管瘤因外力破裂,死者的下颚骨或颈部应至少会有少许瘀伤。傅同意死者可能有先天性的血管瘤,与人殴斗时或变得亢奋,令身体转为作战状态,血压变高而导致血管瘤破裂。

法医马宣立以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供,指解剖结果没有发现死者颈骨有任何损伤,而听毕黄官引述现有证供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死者的血管瘤因明显外伤而破裂,相信血压上升或自然破裂的可能性较高。马补充左椎动脉负责供血至脑部,死者或因此失去呼吸,又指该处轻微破裂都引致脑细胞缺氧,令患者短时间内昏迷。

至于死者事发后3个月才死亡,可能是因为现场有人即时急救,死者最终死于多重器官衰竭及肺炎等,马同意黄官所指死者于宣告死亡的日子前,脑干已经死亡。被问到血管瘤会否因轻微撞击而破裂,马则称如果撞击直接击中血管便有机会发生,惟血管瘤位置处于脑部深处,没有证据支持此说法。他又指若是猛力外伤导致血管瘤破裂,颈部应该会出现瘀肿,颈骨甚至会断裂或移位。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4:21
更新时间16:25

法医傅家聪。
法医傅家聪。
曾浩佳(左)及沈隽
曾浩佳(左)及沈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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