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指《反外国制裁法》须体现中央主导

2021-08-17 13:21

田飞龙说,《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本地立法必须体现中央主导。 资料图片
田飞龙说,《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本地立法必须体现中央主导。 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幕,《反外国制裁法》或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表示,近日外国涉港制裁变本加厉,认为有必要将这部全国性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又指,本地立法更要体现中央主导。

田飞龙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要更好维护「一国两制」的制度稳定性,必须要有国家法律跟国家力量的加持。他又指,反外国制裁法在内地本身存在,进行法规细节配套的问题,他说,在香港选择立法实施,给特区制定《反外国制裁法》提供一定的馀地和变通空间,又认为一定要体现是中央主导、国家主导。

对于日后内地反击外国制裁,香港是否须跟随,田飞龙说,应建立一套执行联动机制,协同中央或依法自主反制 。

田飞龙又指,《反外国制裁法》针对的非外资及正常在香港的外国投资者,而是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非法制裁,涉及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应该要由源头找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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