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英:《反制裁法》经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

2021-08-12 09:42

陈振英说,本地立法可让不同持分者充分讨论,机构可有依据做生意。 资料图片
陈振英说,本地立法可让不同持分者充分讨论,机构可有依据做生意。 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表示,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认为透过本地立法在港实施会较为稳妥,以免被外界炒作。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表示,内地的《反外国制裁法》是框架性条文,而香港的金融机构、外资公司等或最担心相关法例若在港实施时存在不确定性,他认为,经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在谘询期间亦可让不同企业表达意见,将不明朗因素减至最少。

陈振英在电台节目指,经本地立法,不同持分者可以充分讨论,形容机构不用做「盲头乌蝇」,有依据地做生意。他认为,银行业要自保,最简单的方法是减少与政治敏感人物往来,令他们使用银行服务时受到限制,他相信一直市民不会受影响,但他强调,银行业现时仍持观望态度。

自由党党魁锺国斌在同一节目则指,若《反外国制裁法》在港落实,料外国在考虑制裁中国及香港时,会更深思熟虑,因为相关制裁可能会造成骨牌效应,同时影响外国在港企业的利益。

锺国斌又指,外国有武器,香港无相关武器,形容会「好蚀底」,他认为,落实《反外国制裁法》可令外国不会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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