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涉未经许可向8同袍借21.6万 遭廉署起诉周五提堂

2021-08-11 14:38

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诉一名前警长,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8名警员接受多笔贷款合共21万6千元,及向其中1名警员索取贷款20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前警长。黄世雄,43岁,被控共12项控罪,即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名及11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被告1995年加入警队,其后辞职于本年2月底离职。本案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发生。被告当时为警长,先后驻守边界警区特别职务队及落马洲分区军装巡逻队一个小队。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19年11月4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一名同于落马洲警署工作的警员索取一笔20万元的贷款。另外4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从上述警员接受4笔贷款共16.1万元,每次金额由2500元至13.35万元不等。

其中一笔5千元的贷款,被指是在被告向对方索取20万元贷款前收取。馀下3笔共15.6万元的贷款,则于被告向对方索取贷款后收取。

馀下7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8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从另外7名警员接受7笔贷款共5.5万元,每次金额由2千元至2万元不等。该7名警员为被告所属军装巡逻小队的下属。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从上述8名警员接受贷款合共21.6万元,但只向其中一名警员归还了4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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