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禁锢强奸前女友 X指被告患精神病曾展示覆诊纸
2021-08-11 17:03
55岁无业汉涉于前年强奸及袭击40岁前女友,被控非法禁锢、强奸、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等五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事主X续透过视像作供指,被告一度以双手捏其颈部,使其后脑撞墙,被告「好大力好大力,会捏到我窒息」,又曾威吓她「识啲古惑仔,俾钱佢哋斩死呢个人」。
X供称案发前曾多次与被告分手及复合,形容被告精神虐待她,又曾在其家中大吵大闹,X亦一度因此报警。二人于前年10月分手后没有再复合,维持朋友关系。案发当日被告接X放工,并邀请X到其家中用膳。X回家时被告突然从后拥抱她,X认为被告想与她发生关系,X表示:「心情唔好,唔想做」拒绝被告后便回家。
X忆述,被告及后擅自用锁匙进入X家中,二人争期间被告用手大力捏住X颈部,并称「你唔好迫我」。被告及后又把X拉到床上,脱去其面裤及内裤,X承认当时没有反抗,因以为被告「出完气就无嘢」。被告不断骂她,并把X双手绑在身后,并掌掴X。被告取出一支红酒要求X喝,又把酒樽指向其下体威胁X,并称要拍摄X下体。
X指被告患精神病,曾向她展示精神科覆诊纸,又向X称「识啲古惑仔,俾钱佢哋斩死呢个人」。被告续以双手捏X颈部,推其后脑撞墙,X形容被告「好大力好大力,会捏到我窒息」。
X忆述当时摸著被告脸颊并曾著他冷静,惟被告松手后又再数次掐紧其颈部,X指被告好大力,「每次都以为会死」,X尝试反抗但不成,被告又一度把X扯落胶箱。及后X更衣并打算离家报警,被告一直尾随X。当二人经过被告家门前,被告伸手勒住X颈部,并尝试把X拉入屋。X曾大叫救命,惟被告用手掩其嘴巴,X挣扎拒绝入屋。X最终被带入屋后,被告一度从厨房取出开山力著X杀了自己。
现年57岁的被告蔡伟强被控两项强奸罪、两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一项非法禁锢。控罪指,蔡于2019年10月20日,在沙田圆洲角某单位强奸X。蔡另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非法禁锢X以及两度袭击X以致造成身体伤害,再于2019年11月12日强奸X。
法庭记者:王永欣
建立时间13:35
更新时间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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