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技术维修员认政府合署外暴动候判 官:坐监是唯一选项

2021-08-09 11:29

长沙湾政府合署曾遭纵火。 资料图片
长沙湾政府合署曾遭纵火。 资料图片

前年10月27日,有网民发起「追究警暴游行」,晚上多人于长沙湾政府合署外聚集,期间有人纵火。33岁电脑技术维修员当晚被捕,被控暴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共3罪,他今于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惟否认另外两条控罪;控方就此两罪不提证供起诉并将纪录存档,被告还柙至8月27日判刑。

法官陈广池裁定被告暴动罪成,考虑被告身家清白,过往没有案底,索取其背景报告后至8月27日判刑,惟表明希望了解「点解一个30几岁嘅人会有咁大嘅转变,带埋30cm螺丝批、健身用嘅哑铃,著埋一个犹如恐怖分子嘅猪咀。」

陈官指,控方对被告已十分仁慈,因依照其装束、动作、身上检获的物品,是绝对有法理基础控告其串谋纵火,意味著刑期将更长。陈官表示,现阶段无证据显示盛汽油的玻璃樽为被告所有,故被告若愿意向警方提供更多资料,将获刑期减免,但强调「坐监系唯一选项」。

案情指,当日晚上约7时01分有约70人于长沙湾政府合署外聚集,有人架设路障,身穿黑色上衣、黑色鸭舌帽、黑色长裤、黑色手套等的被告。他之后蹲下并搜寻背囊内的物品,期间有其他人以雨伞遮掩,一分钟后警署一道卷闸起火,被告与起火点位置相近且手中持有玻璃瓶。晚上7时07分,警方从警署内跑出并追截示威者,被告手持银色金属棒沿长沙湾道及钦洲街交界逃去,数米内遭制服。警方将他带返警署附近搜查,检获头盔、雨伞、打火机、布碎、螺丝批等物品。

控罪指,33岁电脑技术维修员郑智聪于2019年10月27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与钦州街交界长沙湾政府合署外,参与暴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黑色面罩;以及保管一个绿色樽内有易燃液体、一条蓝白色毛巾、两块毛巾碎片及一支绿黑色火枪。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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